常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07-10-24浏览次数: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同意指定常州高新区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省高院确定我院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商标、著作权等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为正确审理好此类案件,我院积极落实四项措施确保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充分提高认识,进一步认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审判作为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我院审判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所面临的总的形势和任务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
二是进行走访调研,对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自去年以来,我院先后派员走访了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及市版权局、常州软件园、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充分摸底和调查,并积极参加高新区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掌握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热点和特点,对高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要求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现有审判人员的培训。今年5月,我院民庭审判人员全部参加了由中国法官协会和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举办的全国知识产权研讨班,由专家及学者对相关理论及法律作一系统的讲解。同时,我院内部对归属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类纠纷分别确定专门的审判人员进行分工负责,深入研讨,并在部门内部对涉及法律、解释及专家意见进行整理和讲解。
四是引进专门人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水平。在今年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我院专门确定招收一名知识专权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现有审判队伍,提升我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水平,为今年7月1日起开始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做好智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