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范执行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2007年的执行工作,元月11日,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吴一平副院长和政治处宗志坤主任的带领下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两个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规定》),对照《规定》的每一条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并结合我院执行工作的特点,开展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研究在执行工作中落实的具体措施。
执行局广大干警一致认为:《规定》的实施,切合当前的司法工作实际,尤其是对于规范执行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不仅有悖于司法为民的宗旨,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经过热烈讨论,大家认识到,两个《规定》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加大了办案透明度,对于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净化司法环境,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有重要现实意义。《规定》的公布实施,既是对法官执行工作的规范,同是也是对执行法官的爱护和关心,大家表示坚决拥护并严格遵守。
为保证《规定》内容的有效落实,结合执行工作和社会各界接触多,和当事人直接打交道多,和钱物接触多的特点,经执行局全体人员共同讨论,研究制定和完善了执行车辆、执行械具、外出办案、报告案件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措施。会上吴院长和宗主任也分别作了讲话,对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