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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一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扶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07-12-17浏览次数:

  夫妻是一起执手走完人生旅途的伴侣,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我院12月6日受理一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病的妻子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的案件。
  原、被告于1998年按农村习俗结婚,2003年领取结婚证。原告妻子李XX诉称,2004年她患病以来,夫妻感情日渐恶化,被告丈夫彭XX不让她住在新的安置房,使其租住在外,也不支付医疗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生活陷入困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扶养费600元。
  日前,该案已移交审判庭进行审理。

 
立案庭  王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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