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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四项举措促创廉 发布时间:2008-03-06浏览次数:

  我院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执行局即刻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并将创建“廉洁示范局”作为执行局本年度的工作重点。为确保取得实效,执行局拟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确定专门组织机构主抓创廉活动。经局务会议研究,执行局决定由执行裁决综合科全面负责创廉工作,一是根据执行局实际制订符合部门特点的创廉活动实施方案;二是检查干警贯彻落实省高院“六条禁令”、《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及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廉洁规章制度的情况;三是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教育整改,确保执行队伍 “零违纪”;四是积极探索有关执行工作创廉规律,提升创廉活动层次。
  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创廉活动。执行局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一是按照院党组的部署,执行局局长与局内干警签订了廉洁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全局的每一名干警,强化创廉活动人人有责意识;二是执行局建立了廉洁目标考评机制,细化考核方法和标准,对于廉洁活动中的突出干警作为年终评优优先的优先考虑对象,对有违法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创建工作成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是执行局建立创廉活动专门台帐,详细记载执行干警在执行活动中遵守廉洁的情况,在创建廉洁活动中讨论发言和心得体会情况,确保随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
  将专项活动与创廉活动相结合。一是以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将创廉活动全面纳入到政治思想学习制度中,以政治思想建设带动创廉建设,形成良性互动;二是要求全体干警在办案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创优意识,坚持以良好的执行效果服务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服务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畅通渠道广开创廉活动言路。一是积极与外界进行交流沟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创廉活动的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重视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定期汇报,确保件件有回复;三是对于群众来信来访,落实专人负责制,设置《来信来访登记簿》,详细登载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涉及干警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核查后进行整改,通过信访提高执行工作作风。

                                            执 行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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