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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行政庭应邀参加《城乡规划法》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03-18浏览次数:

  2007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方面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和市中院牵头的专题研讨会于本月15日召开,我院行政庭审判人员均应邀参加。
  为作好参加《城乡规划法》的研讨会准备工作,行政庭要求每个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围绕研讨提纲做好交流准备工作,从而做到了在研讨会上每个人都能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求真务实的实际效果。

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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