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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上访老案 发布时间:2008-03-18浏览次数:

  最近,新北法院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社会效果良好,为“两会”的成功召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3年11月,丁某为筹措建造船资金向巢某借14万多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此后一直赖帐不还。2004年4月,巢某起诉到新北法院,要求丁某归还其借款,法院经依法审理后支持了其主张。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丁某常年躲在外面,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还将财产秘密转移到他处,执行干警进行了数次深夜突击搜查均未找到其人。2004年7月,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打听到涉案船舶已经被丁某转到上海,立即马不停蹄赶赴上海展开调查,时值六国峰会在上海举行,交通管制严格,干警们冒着酷暑连续几天在船上办案,辛苦自不必说。在上海海事部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查封了丁某涉案船舶,但由于船舶在外地,不易控制,难以进入拍卖程序,又未发现丁某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申请人巢某非但不体谅法院执行的困难,还指责法院执行不力,多次上访市委、市政府、市中院、区委等主要领导,严重影响到法院的形象。
  院党组接到上级领导的批示意见后,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详细研究了案情,同时对当事人作了相应的安抚工作。分管执行工作的宗志坤副院长多次亲自参与协调,对该案的执行予以精心指导,极大激发了干警的斗志,同时指派具有丰富执行经验的王锡其法官承办此案。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查阅卷宗,制定执行预案,并先后四次赴上海调查,将丁某擅自涂改为他名的涉案船舶再次予以查封,并委托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同时查明,在法院执行期间,丁某又购买一只船舶用于出租,且另有船舶租金收入高达30万元。法院认为,丁某完全具有履行债务能力,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慑于法律的威严,2008年2月底,丁某委托代理人与巢某进行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件长达4年之久,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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