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法警大队完善警用装备,提高执法能力
发布时间:2008-03-25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警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在审判执行、安全保卫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威慑力,确保执法工作安全顺畅,近日,新北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标准》的通知,针对法警大队工作实际,在院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争取资金1万多元,为法警大队购置更新了手铐、橡胶警棍、电警棍、警用头盔、防刺背心、对讲机等警用装备。各项装备配备到位为新北法院法警增添了神威,大大提高了执法威慑力和工作效率。
为充分发挥警用装备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审执工作,法警大队领导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警用装备的管理。首先,对装备进行整理、编号、造册,以便于保管和使用,并做好各项警用装备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其次,采取大队保管和个人保管相结合的方法,严格落实责任保管人,除允许个人保管使用的13件警用装备外,其余一律由大队设置警用装备室和警戒具柜进行保管;再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章,制定了《警戒具使用管理规定》等。通过严格的管理,有效防止了警用装备的丢失、损毁及不当使用,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法警职责的优质高效履行奠定了坚定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