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执行局为积极应对民诉法修改对执行工作的影响,结合本庭实际积极落实三项措施。
一、落实业务学习,统一立法精神。3月14日,该局即集中全体干警,针对民诉法修改决定中涉及执行的条文,由局长逐一讲解其立法本意、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可能引发的争议及条文的调研价值取向等;3月19日至20日,该局执行法官以上人员又集中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由省高院执行局领导讲解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全局干警进一步掌握了决定中的立法精神,为实施决定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落实局务保障,统一文书样式。为及时消除执行局干警脑海中固有的旧法模式,该局一是为全局干警印制了新民诉法修改决定中的执行篇,要求全局干警及时掌握应用;二是在上级法院确定的格式法律文书样式没出台前,先行制作法律文书统一样式并报院办公室印制暂用;三是对原有的格式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对含有已废止的法律条文或与新决定冲突的,一律集中销毁。
三、落实执行监督,统一规范运行。一是对适用法律从严把关,防止并杜绝干警凭老经验运用法律;二是确定适用法律的原则性标准,特别是对决定中的立即执行制度、对违法执行行为的异议审查制度、财产报告制度、罚款标准等适用作出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