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案庭创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设以来,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成功率达到75%以上,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破。
一、构建制度优势,推动人民调解。
对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只收取相当于其他诉讼案件四分之一的费用,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担,也促使更多的当事人愿意以这种便捷实惠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同时,人民调解程序简便。立案庭将调解程序流程表公示于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制作调解案件申请表,当事人只须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就可以完成调解申请工作,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调解工作。
立案庭先后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人民调解须知》、《人民调解工作守则》、《民事纠纷处理程序》、《人民调解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尊重当事人诉权。只有当事人双方明确自愿接受人民调解的才引入该程序,一旦在合理期限内调解不成的,适时终结调解,并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三、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
加强对人民调解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通过向纠纷当事人讲解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使纠纷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学会充分有效地处分自身的权利。根据调解案件当事人的文化水平、生活阅历等情况找准调解的对接点和突破口,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和情绪,有针对性地适时适地点进行调解,并尽可能调动当事人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等各方面的力量,提高调解效率,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四、落实事后反馈,注重调解质效。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事后反馈机制,对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调解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确保每个经人民调解的案件都能够得到自觉履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王彧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