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庭措施得力计生案件自动履行率创新高
发布时间:2008-04-14浏览次数:
随着计划生育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多,我院行政庭积极探索计生案件的妥善解决措施,计划生育非诉行审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得到大幅提高。2008年至今受理该类案件6件,已有4件自动履行。
一、听证前送法下乡。计生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当事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对执行抵触情绪较大。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亲自下乡送达听证通知书,了解被执行人具体情况,向其宣传相关法规,做初步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抵制情绪,使其在听证前能够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听证中再次协调。在案件的听证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一裁了之,简单将案件移给执行局,而是耐心细致地继续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规,进一步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意识到迟缴、欠缴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缴,甚至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同时,由于执行的威慑力,也使得被执行人更愿意接受自动履行这种方式来了结案件。
三、听证后多方沟通。结案后,行政庭主动与新北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涉案乡镇政府的主管领导多作沟通,一是积极寻求对策,促使案件更迅速、有效地解决;二是努力探求预防机制,减少、预防案件的再发生。为促成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沟通工作一般贯穿在整个案件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