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日中午,被告蔡云强用于搬运货的铲车功率太小无法正常使用,其父即将在某厂院内吃饭的林步荣等人喊来帮忙,让他们站在铲车后部压住铲车。在铲车工作过程中,因被铲物品重量远超过铲车核定载重,林步荣等人被抛向空中继而摔到地上,致林步荣脊椎压缩性骨折。当日被告蔡云强写下承诺书一份,保证负责帮林步荣治疗至完全康复,并于事后支付了林步荣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林步荣出院后又因此进行了多次治疗,至今未能痊愈。经多次协商未果,林步荣因此诉至我院,要求被告蔡云强履行承诺,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23000余元。
目前,我院已立案受理并已进入审理阶段。
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