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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一起因民事诉讼败诉而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案件 发布时间:2008-04-16浏览次数:

  2008 年3月14日,我院对原告常州三井一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鑫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才清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腾空房屋交原告拆迁。张不服判决,不仅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近日又一纸诉状将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常州市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常州市建设局颁发给常州市鑫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拆迁许可证,认为建设局是在开发公司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颁发了许可证。经过合议讨论,立案庭依法立案受理此案,并已移送行政庭审理。

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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