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四新”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08-04-21浏览次数:
为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新北法院针对第一季度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今后的工作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识要有新提高。要站在高新区发展的高度来思考法院工作,找准定位,按照区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和谐新北”、“法治新北”、“平安新北”的建设者、保障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二是形象要有新提升。要人人形成“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共识,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从每一次庭审的细节做起,从热情接待每一个当事人做起,从耐心细致审好每一起案件做起,从规范自身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做起,树立人民法官、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是目标要有新要求。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通过各部门的攻坚克难,协作配合,力争在全市基层法院考核排名中,确保进入第五,全力争取第四。
四是落实要有新举措。各部门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要确保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同时,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各项指标考核力度,做到定期通报,奖罚分明,各项指标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竞岗晋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