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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启动执行绿色通道快速执结一起赡养案 发布时间:2008-06-02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执行局启动执行绿色通道,快速执结一起赡养案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其儿子赡养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05)新民一初字第40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每月应给付杨某赡养费70元,因部分赡养费未及时支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来院,要求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查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一时无法联系。后在当地村委同志的配合下,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家属曹某,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曹某自愿代其丈夫也即被执行人履行了支付赡养费的义务。由于申请人杨某已86岁高龄,其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承办人无法通知其来院领取执行款。承办人专程前往申请人所在地村委,在村委干部的带领下,找到杨某家,将执行款及时交付给了申请人,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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