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一、民二庭受院领导的指派,到春江镇对一起涉及1000亩的土地承包纠纷进行现场协调,经了解,由于“铁本事件”的发生,导致在春江镇征用的土地大量闲置,春江镇政府于2004年与种田大户李某签订了复垦协议,约定协议一熟一订,后在2006、2007年春江镇政府多次通知李某不再续订承包协议,但李某不同意,反而将其承包的部分土地分包给外地种植户,今年春江镇政府决定强行收回土地,李金亮扬言暴力对抗,并欲上访。
我院民一、民二庭法官到现场对李某等承包户提出的要求从法律的角度逐条进行了解释,并告知其后果,同时对其合法权益也向春江镇政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促成双方达成了补偿意见,使得这一起在我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纠纷得到和解。春江镇政府对我院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表示感谢。
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