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减轻未成年人在法庭庭审中的心理压力,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2008年8月13日、14日上午,刑庭在新的少年法庭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结了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对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定罪处罚。
庭审之前,少年庭承办法官认真阅看了卷宗材料,通过提审未成年被告人,第一时间掌握其犯罪的原因,并通过其法定代理人,充分了解其家庭背景、平时表现等情况,找准了庭审教育的切入点,为庭审作好充分准备。法庭审理过程,除了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外,还邀请了具有丰富教育工作经验的教师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庭审。法院庭审中会同公诉人、指定辩护人、特邀陪审员、法定代理人,从法律、家庭、社会等角度全方位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促使其真正吸取深刻教训,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此次“圆桌审判”的庭审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