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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发布时间:2008-08-25浏览次数:
  近日,我院立案庭采用联合调解法,充分利用多元化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积怨十多年的相邻关系纠纷,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高甫元与被告高建国是隔壁邻居,上世纪九十年代,双方曾因为建房搭山墙事宜引发矛盾,多年来还因其他一些生活琐事纠纷一直不断,怨气也越结越深。近几年,原告举家迁至城里,房屋租给了一收废品的外地人居住,而原告的一厘八分自留田正好在被告家大门口,被告一直打算与原告交换此自留田,苦于无法沟通未成。而原告自留田上部分低洼处长年积水,存有部分生活垃圾,影响了被告的生活环境,多次协调,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今年夏天,随着气温一天天升高,自留田上的异味严重影响了被告家庭生活。今年7月中旬,被告即拉了一车砖垃圾倒在田地,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纸诉状到法院,要求处理。
  考虑到本案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又是多年邻居,即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进行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互不买账,似乎要拼个鱼死网破。在此情况下,立案庭考虑到奥运会即将召开,而本案的矛盾历时长且尖锐,原告自留田又在被告家门口,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但矛盾不断,且容量激化,会影响社会稳定,为使案件的审理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正在召开的奥运会营造一个良好平安的环境,决定借助地方调解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随即我院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邀请原、被告所在的薛家镇司法调解主任、薛家镇叶家村委调解主任,决定三级联动调解,共同协调此事。2008年8月中旬,法院会同“三级调解组织”一起前往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实地分析,了解到被告倒砖垃圾行为的真正目的是迫使原告与其交换自留田,这样,不仅可以达到其门前比较空旷舒适,而且环境优美的目的。然后大家一起到当地村委围成一圆桌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指出被告完全有理由通过正常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用违法行为想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是行不通的,同时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宗旨,耐心细致地分析利弊,希望大家妥善协商。经过法院、人民调解员、村委调解主任分头做工作,摆事实,讲情意,悉心疏导,渐渐地,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好转。经过半天的劝解,一堵冰墙终于融化,双方都认识到大家几十年的邻居,不应该如此固执,在友好的协商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将其倾倒在原告自留田上的砖垃圾搬走,今后不能向原告自留田上丢生活垃圾;原告用泥土将该自留田填平,做好排水系统,在不影响被告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种植。调解结束后,原告表示只要双方真诚相待,其会考虑将这一分多的自留田与被告交换。
  一场积怨十多年的矛盾,在法院的指导下,在“三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循循善诱、用心调解下,最终和解了。现双方当事人均已按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多年恩怨就此消除。该纠纷的成功调处,是人民法院采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嗣后,原、被告对法院辛勤工作,恪尽职守,成功化解他们多年积怨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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