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区“诉调对接”工作经验,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和谐新北”建设,4月16日下午,新北区(高新区)法院会同新北区司法局、新北区总工会、新北区妇联,联合召开全区“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姜洪鲁院长,新北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敏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吴建国院长首先就近年来区法院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就下一阶段“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部署。新北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敏对当前新北区“诉调对接”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就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姜洪鲁院长对新北区(高新区)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清醒认识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群众上访形势严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仅仅依靠司法手段、司法部门已无法满足矛盾化解的实际需求。必须严格按照周永康同志强调的“减少对簿公堂、加强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不能仅仅坐堂问案,而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从更高的层面去认识、去理解“诉调对接”工作,并切实去做好。
第二,要切实做到“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当前“诉调对接”工作存在的委托调解案件少,调解成功率低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拟订和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实效性。重点提高三个积极性:一是要提高当事人的积极性。要加强宣传,从便利群众解决纠纷、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维护调解协议效力等方面入手,让人民群众自愿也乐于将矛盾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处理。二是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要通过完善保障机制,充分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调对接”工作的工作热情。要通过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提高法官的积极性。要成立专职部门负责案件委托工作,有效减轻法官工作负担。同时要把握案件委托的最佳时机,通过强化法官指导职能来确保委托调解案件的良性循环。
第三,要注重“诉调对接”工作的创新性和规范性。要悉心思考,科学规划,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同时要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的工作规范和运行规则,确保“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新北区(高新区)法院可以先行一步,积极进行尝试和探索,及时对经验进行总结,为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