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开展“以案析理”活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8-04-30浏览次数:
近期,市中院姜洪鲁院长就我院法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赢得群众赞誉一事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以此为榜样,在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改革作风,从构建和谐司法、促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用精湛的审判技艺协调争议,力争最完善的审判效果,树立法院、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为切实贯彻落实姜院长批示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案析理”活动。
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对姜院长批示的机关作风建设专刊简报进行学习和讨论,深入领会姜院长批示精神和要求。二是各部门对办结案件全面梳理,深入挖掘先进典型,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反响良好,体现法官良好司法形象的案件提交院部。三是院研究室对上报典型案例进行汇总整理,编发“以案析理”案例选进行全院交流,并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先进典型。将“以案析理”作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展现作风建设成果,推出优秀法官,树立我院的良好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