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管办“三措”并举 积极应对职能转换
发布时间:2008-05-07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常新法[2008]34号文将司法统计、扎口结案管理、审限跟踪、案件质量评查等多项工作职能统一划归审管办。审管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压力,根据院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审判管理服务职能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整合现有资源, 树立新的审管理念,积极做好职能转换后的应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有关审判管理的文件,研究有关审限跟踪管理、扎口结案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能管理工作的规定,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及时调整分工,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审管办及时进行职能调整,在职能增加并带来工作量大幅增加,而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内部挖掘潜力,合理调整人员分工,指派一名人员先行开展工作,在工作初步走入正常轨道后,随即指派专人接手管理。目前审限、结案管理工作已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审管办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在实践中摸索,不断规范审限管理、扎口结案管理等工作程序,边实践边学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努力在较短时间内熟悉本职业务,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不因职能移交而影响相关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