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2007年初申报创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立足审判,能动工作,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审理少年刑事和少年保护案件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综合型少年审判工作模式,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等各环节全面开展维权,形成了“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工作格局。通过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内外结合,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2008年5月,我院“青少年维权岗”获2006-2007年度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一、全面构建内部维权网络,优质高效审理好未成年人案件。我院成立时间较短,但我院克服起步晚的困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于去年12月份经区编委正式批准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合议庭、少年庭、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组成的三级内部网络,整合资源,充实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力量,以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为契机,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同时,积极探索少年保护案件的审判新模式,优质高效审理好未成年人案件。一是将刑事保护的维权经验、做法加以拓宽,建立覆盖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的全面维权机制,确保涉少案件的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执行。同时,将“爱心支撑、情理维权”的审判理念贯彻到每个涉少案件的始终,在全部审结的涉少民事案件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达成调解。二是贯彻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定性严、量刑宽、程序活”的原则,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在定性上确保公正无误,在量刑上整体平衡并全面考虑特殊环节,在程序上采用宽松的“圆桌审判”方式,避免对未成年人心理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三是确立一系列具体保护措施,确保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效果。扩大缓交诉讼费范围,对未成年人起诉的案件放宽缓交诉讼费条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简化立案审查程序;详细告知未成年人诉讼应注意的事项;优先审理,立案后十日内开庭,须核证调查的,三日内调查,简单案件基本做到当庭宣判。在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上考虑举证能力的差异。坚持运用调解手段,努力减轻未成年人的各种心理压力,力争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努力畅通外部维权网络,依法全面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注重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加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以及教育、劳动、文化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实现联动维权效应。一是与检察院共建青少年维权联动机制。通过与检察院召开协调会,达成共建协作意向,并出台会谈纪要,详细规定共建的组织、活动类型等内容。互相交流维权计划,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资源,扩大青少年维权活动的影响力。二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以学校为宣传主阵地,采取深入学校、社区等方式,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旁听开庭等形式,针对目前青少年学生中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用典型案例告诫青少年学生学会自我约束,在平时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习惯,用行为规范对照、检查,严格要求自己。三是积极探索维权方式,扩大青少年维权效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并就审判中遇到的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开展相关调研,为整治危害青少年的不良社会环境提供信息依据和对策。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与电子邮箱,接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投诉,解答社会各界的法律咨询。规范审判程序,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全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见》,形成维权制度化长效工作机制。
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