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跨越,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全省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市中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重新调整充实了审管办人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审管办与审监庭合署办公,将原来分别由其他部门行使的结案管理、审限管理、司法统计、案件质评职能等统一扎口由审管办负责行使,同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新北法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及时召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暨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为全面推动审判管理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推出六项举措:
一是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在实行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适时开展案件质量分析讲评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如何整改上,加强分析讲评工作的力度,每月有重点地开展专项评查,采取重点人员重点跟踪评查的办法,使重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全面落实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结合《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审执业务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做到每月有重点情况分析报告,每季度有全面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审管办要针对全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及时分析,向院领导提供每月一次重点情况分析,每季度一次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突出问题集中统计分析,并强化相关建议、对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根据院党组的决策,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建立督办制度,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会。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现有现代化办公设施的作用,加强信息化管理,逐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各审执部门增配扫描仪后,重点抓好电子档案的建立和落实工作,提高审判管理的效能。办公室和审管办具体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四是强化《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落实。审管办对各审执部门落实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实行每月一次检查、每月一次通报制度,并向院党组汇报。充分发挥庭(局)长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审管办的职能作用。在实行审管职能扎口管理后,审管办充分发挥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作用,切实履行审管职能,进一步完善审管工作制度,对全院各部门的审判管理工作要多指导多服务,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六是强化院领导的管理职责。分管院领导要经常关心、帮助所分管的部门的审判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部门的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指导所分管的部门开展审管相关的工作,促进全院各部门各项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吴建国院长同时提出,下一步基础工作的努力方向要在“学习”、“管理”、“培训”六个字上下功夫。在学习的内容上要加强审管文件、审管经验材料的学习,加强相互之间的学习、相关会议汇报、对相关问题的研讨改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在管理中要突出专项评查的力度,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对改判案件重点分析讲评,并健全各类台帐;在培训中要重点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员的培训、庭长审管业务培训、电子档案业务培训及审判技能比赛。通过全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推动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