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高新)区法院“保稳定、促和谐”集中办案专项活动圆满结束,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8-07-07浏览次数:
为缓解今年以来收案持续攀升导致的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指标,促进案件审理执行的良性循环,为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30日起至6月20日止,我院在全院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集中办案专项活动。并提出了至6月20日活动结束,我院结收案比、四项案件未结案率、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各项主要质效指标排序力争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前四位的明确目标。
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埋头苦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满腔的工作热情、只争朝夕的工作态度、争先创优的勇气积极参与到集中办案专项活动中,在活动中勇显身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确保集中办案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面发动。成立了“保稳定、促和谐”集中办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亲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各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集中办案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在研究室专设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切实强化对专项活动的协调、考核。各分管领导深入分管部门,进行全员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专项活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加强指导、精心落实。院领导主动深入各主要审判业务部门,会同部门客观分析本部门面临的工作形势,深入查找工作中特别是在主要质效指标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仔细研究和探索提高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通过落实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充分挖掘人员潜力;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案件效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等针对性措施,切切实实地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督查、积极引导。审管办积极加强对部门、个人相关质效指标特别是全市基层法院横向对比指标的收集、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每名干警在专项活动中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使全院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均及时把握和明确自身工作的实际绩效、所处的实际定位和存在的实际不足,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落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各审判执行部门一线干警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积极投入到专项活动中,自觉放弃星期六及夜间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组织突击执行,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综合服务部门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观念,甘当配角,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服务一线,全力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
精心的组织领导、扎实的有效措施、高涨的工作热情推动了集中办案专项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显著成效。主要突出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各项主要质效指标提升迅速。根据对6月20日的数据统计和横向比较,我院10项主要质效指标中有六项指标进入了全市前二位,其中结收案比、院人均结案数、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和18个月以上案件未结案数指标均列全市首位;二是涌现了一大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审判绩效优异的先进个人。根据考核,在专项活动中共有20名同志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先进典型的树立,在全院掀起了部门在条线上争先进位,全院干警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审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需要落实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主要表现在:1、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较长。集中反映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和法定正常期限内执结率指标水平还比较低,在全市基层法院横向比较中三项指标排位分别处于第五位、第七位和第七位,严重影响我院办案质效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的综合排位,需要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2、和谐司法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集中反映在调解撤诉率还较低,上半年我院调解撤诉率为50.51%,在全市基层法院列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