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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大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力度 发布时间:2008-07-16浏览次数:

  近日,新北法院法警大队及时组织全体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法院发生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并按照省高院【2008】213号文件精神,将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法警结合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和反思警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法警大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审时度势,提出了以法警队伍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思路,以更好地促进和保障法院审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把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防止因思想麻痹大意、警惕性差而导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就必须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增强责任意识,把司法警察工作作为关系法院全局的大事来抓,严格依法强化和规范司法警察各项职能,全面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二是把转变作风,加强训练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应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慎重处理事情,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进一步加强对法警队伍的教育训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方法,提高法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效落实训练计划,不断提高法警保障庭审安全的能力、执行生效判决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公正执法树立形象的能力。
  三是把规范执法,全面履责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刑事警务保障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四项规则》履行职责,加强与刑庭的沟通联系,提前掌握开庭计划,落实押解警力的配备,分配具体任务,确保万无一失。在参与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注意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过程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执行效果的社会性。安全保卫工作是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人员,法警在接到通知后,应果断行动,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干扰,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是把立足全局,相互协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警务保障工作往往是相互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工作上的疏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司法警察之间,大队与庭室之间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沟通协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撰稿人:蒋  丽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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