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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高新)法院以“十个更加注重”推进下半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8-08-28浏览次数: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一结束,我院随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贯彻中院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并先后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各部门会议,层层传达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院党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思路,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审判工作更上新台阶。对下阶段的工作重点,我们提出了“十个更加注重”。
  一、更加注重扎实有效开展好“三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的全局性意义。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三项活动”,按照既定的或调整后的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要求,继续抓好任务落实。要把开展“三项活动”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认真分析当前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开展的司法难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及时将活动取得的成效融入各项工作之中,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抓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特别是对那些经历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社会广泛关注的老户案件,要亲自协调,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问题。要紧紧抓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的重要契机,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力争解决一批“骨头”案件。二是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各审判、执行部门要排查出重点案件,加大息诉稳控工作力度,扎实配合开展好这项活动。三是要抓好重点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要慎重受理涉奥案件、涉外案件、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注意掌握好受理的时机和条件,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防止引发涉诉上访事件,防止境外媒体进行炒作。四是要抓好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将安全防范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要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应对工作。要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疏导公众情绪,打好宣传主动仗。
  三、更加注重又好又快地服务大局。一是要坚持依法服务大局。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政治安全放在人民法院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诉讼调解、“诉调对接”、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加大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息诉教育力度,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二是要提高办案效率。要想尽一切办法,合理配置力量,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要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今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中,我院名列第二。但我院各项指标的排名并不平衡,我们要好的更优,更要弥补不足,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部分指标排名靠后的现状。
  四、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的相关案件,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各项便民利民诉讼措施。要继续推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预约开庭等举措,继续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等工作,同时积极试行人民法庭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等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要做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与司法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保障当事人合理诉求的实现。
  五、更加注重提高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按照市中院出台的《关于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工作意见》中提出的26条意见要求,切实增强纠纷解决的实效性,既要提高审判效率,又要注重案件处理的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各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群体性行政争议。二是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依法拓展“诉调对接”范围,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继续全面推广和开展好人民调解室工作,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兼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优势。三是要完善群体性纠纷以及突发性事件预防与处理机制。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预警,加快建立涉诉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早发现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和非司法手段,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重点抓好群体性诉讼案件的审理,建立群体性诉讼信息通联机制。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控制和处理。
  六、更加注重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要重视并落实好《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切实围绕《全省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及市中院即将出台的《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修订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统一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开性。进一步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项评查力度,妥善处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要强化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和重点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考核办法的落实,充分发挥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把关作用。
  七、更加注重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一是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根据修改后的民诉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建立健全立即执行、财产申报、当事人申请督促执行、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等制度;二是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实行委员听审制、直接审理制,推动专业委员会的建立,探索审委会开展审判经验总结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全面启动“人民调解窗口”设立工作,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的案件范围,把“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县(市、区)”考核范围,建立“诉调对接”工作专项经费制度;四是推进司法公开;五是推进司法民主,在前期已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健全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使用、考核和激励机制,促使人民陪审员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六是推进司法职权配置改革,优化法院内部审判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积极探索借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机制。
  八、更加注重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一是要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审委会及各部门业务学习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健全完善法院各级领导岗位的反腐倡廉“一岗双责”制度。三是要建立廉政督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法院干警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四是要建立健全业绩考评制度,紧紧围绕提高“七种”能力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院业绩考评制度。
  九、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党委决策服务。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努力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十、更加注重提高综合保障水平。一是要提高政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工作,认真做好公文传输、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网络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课题调研、应用法学研究和案例编发等工作,提高各类活动专刊编发的针对性、及时性。二是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抓好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构建节约型法院。抓好机关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安检等设备配置,及时发现和消除、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三是要提高信息技术保障水平。在开庭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会议召开等方面更多地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的保障水平。全力推进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的示范点创建工作。四是要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要确保10月份完成孟河法庭的改造工程,确保法庭的各项功能设施充分满足审判工作的需求,为创建优秀法庭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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