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强化“四个意识”加大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建设力度
发布时间:2008-09-10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院提出的创建“五型法院”的精神,近期来,执行局紧密结合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中整改落实阶段的要求,从深化内部机制入手,多措并举,着力强化四个意识,提升执行廉洁水平,树立执行队伍良好形象。
1、强化司法廉政教育意识。组织全局干警利用每周五局务会时间,认真学习省高院文件精神,并注重与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相互衔接,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等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等廉政规范,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局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公正。
2、强化司法廉政责任意识。紧抓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增强局长、科长的“一岗双责”意识,局长与干警分别签订廉政责任状,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形成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
3、强化司法廉政落实意识。加强廉政建设,倡导法官公正执行,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讨论警示教育材料,使干警增强严肃执法意识,做到反腐防变的警钟长鸣不息,廉洁办案的弦紧绷不松。同时,将各项审判纪律和廉政规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制定了异地办案报告反馈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可能利用出差办案机会产生各种腐败行为。
4、强化司法廉政监督意识。制定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组织方案,坚持重大案情通报制度、执行“三告知”制度,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延伸外部监督渠道,不断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防范体系。建立完善的涉执来信来访制度,及时反馈、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