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强化作风建设工作增强执行公信力
发布时间:2008-09-11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执行局坚持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执行工作作风建设,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重点加强流程管理。作为法院工作流程中的最后环节,执行行为规范性直接影响到执行结果公正性。结合我院新近出台的《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局从严要求,规定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执行“三穷尽”,即穷尽法律释明工作、穷尽财产线索调查、穷尽强制执行措施,遇有重大涉访案件及实施重大强制措施时,须经局务会议讨论并报院领导审核批准。推行执行“三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执行参与权和知情权,防止暗箱操作。严守执行款物交接纪律,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产生。
二是重点加强文明执法。承办法官言行举止关系到案件的执行效果。执行局坚持以文明执行促进公正执行,要求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细微点滴处关心当事人的冷暖,努力缓和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要求法官以和谐执行理念为指导,讲究执行艺术,促使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做到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三是重点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新党章和十七大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并以深入开展我院提出的“创优司法服务促发展,改进司法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集中教育,自查自省,通过典型的反面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同时,与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规定干警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等廉政规范。
四是重点加强排查整顿。通过院局领导不定期地抽查卷宗,检查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研究部署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局领导及早提醒教育,进行诫勉谈话,做到防微杜渐。对在执行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提出整改方案,严格追究相关承办人的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