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四项举措保障执行信息录入
发布时间:2008-09-18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提高执行信息录入工作质量,确保我院执行信息录入工作符合上级法院的要求。执行局从基础工作入手,逐案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每一环节,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能够详实地反映出立案、执行、结案中的每一个步骤,其数据在流程管理、案件统计、案件检查、执行监督、工作考核等方面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鉴于此,执行局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起以局长和各科科长为监督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负责管理各承办人的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好信息管理系统应有的效能。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执行局在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全面、准确”的基础上,将“及时”作为录入工作的第一关,要求各承办人在法定录入期限内尽可能缩短录入时间,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录入内容上,做到凡是能反映执行过程和案件情况的信息都要在执行主体信息、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期限管理等模块对应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遗漏。在此基础上,严把质量关,做到录入信息及时、全面、翔实。
三是完善通报制度。执行局从信息录入管理上下功夫,经常性地开展录入情况大检查活动,定期在局务会议上通报执行案件的数量情况、录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未及时在系统中扣除审限,或是未及时报结而造成审限超出的案件进行通报。并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情况作为干警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下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干警充分意识到录入的质量在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管理以及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四是积极归纳总结。执行局要求干警认真地总结、反馈系统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使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能够不断走向完善。针对录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积极讨论,发挥集体的智慧,并及时地进行专项培训;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意见,使执行案件录入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