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积极开发利用诉讼档案着力服务审执工作
发布时间:2008-09-28浏览次数:
院档案室作为综合部门,除了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将文件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档案无积压,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查阅做到件件有登记,保证了档案的完整与统一,还着眼于法院审执工作的大局,积极开发利用诉讼档案信息资源,为法院内外热情服务。
五年间,档案室共接待公安、检察机关档案借阅1637人次,调借利用档案卷宗3125卷,利用档案成功破获刑事案件145起,使162名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惩处。为协助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案件再审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审判监督程序。档案室对审监庭法官借卷调卷及时予以配合,确保案件相关卷宗能及时拿到法官手中。截至目前审判监督庭案件共借阅原审卷宗76卷次,审结再审案件30件,有效地保障了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并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离婚案件当事人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再婚时往往找不到离婚时的法院裁判文书,而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必须提供。通过诉讼档案开发利用,为其出具离婚案件判决(调解)书,使这些当事人能够顺利地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档案室共接待类似情况的人民群众档案利用204人次,查阅档案275卷(册),提供证明材料167份。因此,档案室干警对人民群众查卷阅卷热情接待,对其疑难认真解答,从而切实利用法院的档案资源为人民群众实现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方便。
院档案室通过利用馆藏档案提供的丰富案例,整理和续编了《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汇编》,《优秀法律文书汇编》、《法槌声中的思考》、《构建和谐新农村》等各类编研资料14册,库藏档案不间断地、全方位地为领导和各部门提供了有效服务。
档案管理部门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为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企事业法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公安、检察机关和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