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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协力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08-10-13浏览次数:

——区政府与区法院召开新北区(高新区)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

  为推进法治新北的建设,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机制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新北”中的积极作用,10月8日,新北区人民政府与新北区(高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新北(高新)法院对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重要意义、良性互动机制的有关制度进行了说明,并对2003年以来全区行政审判态势进行了分析,对全区拆迁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区法制办亦对近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市中院院长姜洪鲁、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杨平平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新北区拆迁办、三井街道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副院长陈少宝、区政法委书记陆敏、副区长陈伟斌出席会议,区城建局、区信访局、区社会事业局等14个局(办)以及新北区所辖9个乡(街道)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市中院院长姜洪鲁对新北(高新)法院与新北区法制办搭建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联席会议这一平台,构建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要通过良性互动机制的运行,切实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通过良性互动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利用我国特有的调解这一政治优势及时、妥善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官民矛盾进入司法渠道。二是通过良性互动机制的运行实现诉讼过程中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通过法院细致、到位的工作把和谐因素扩大到最大,把不和谐因素化解到最小。在处理行政争议过程当中把老百姓对政府的抵触都尽可能地化解掉,树立政府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三是通过良性互动机制的运行对行政诉讼结束以后遗留的深层次矛盾纠纷加以长效解决。诉讼只是发现问题的一个渠道,要通过诉讼活动发现和发掘矛盾产生的深层次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避免矛盾纠纷的重复发生。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杨平平指出,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是要构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交流机制,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工作中要重视三点,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区各级部门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要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抓好学习培训;要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日常性、基础性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要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动全区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要共同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行政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行政审判职能,努力为行政审判创造良好环境。要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实践中切实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要完善运作,真正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注重实际效果,确保联席会议有的放矢,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法院行政庭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遇有临时性的重要议题,区政府法制办、区法院行政庭可动议召开临时会议。联系会议主要是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总结部署互动工作,并可确定专门课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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