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和任务 迈出创建第一步
发布时间:2008-11-07浏览次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孟河人民法庭在顺利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于2008年10月28日上午举行了简朴而庄重的揭牌仪式。在举行揭牌仪式的同时,孟河人民法庭全体干警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这一主题,积极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
第一,邀请领导进行法庭工作的指导。人民法庭具有比一般审判庭更广泛的职能,具体体现在更贴近人民群众,在人民群众家门口办案,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最好平台。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亦是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做好人民法庭工作,不仅能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而且对加强人民群众司法理念、树立司法公正的法院形象有着深远意义。在法庭正式对外开展工作之前,在院党组的支持和关心下,邀请省高院人民法庭指导办公室俞灌南主任莅临指导,省高院俞主任和本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建国同志就如何进行法庭队伍管理、审判质效管理,如何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如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等,给法庭全体干警上了一堂人民法庭工作的“入门课”。
第二,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法庭揭牌仪式结束后,立即组织干警在法庭门口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周围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就普通民商事案件的起诉要求、证据材料及诉讼时限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不仅为新设法庭和当地群众建起了第一座沟通桥梁,更是加强司法能动性建设,立足于为辖区群众服务的工作宗旨的一次成功尝试。
第三,组织辖区部分调委会主任进行座谈。通过座谈交流活动,法庭主要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孟河法庭的辖区范围、受案范围、法庭职能,并通过座谈会形式,了解辖区内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各类纠纷的区域性特点,积极探讨符合地方民情的调解处理模式,为规范法庭的审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第四,组织全庭干警系统学习创建要求。及时组织干警学习苏高法[2005]239号文件中有关人民法庭创建规范司法示范点的具体要求等文件精神,明确目标,查摆问题,落实措施,及时整改。要求全体干警发扬吃苦耐劳精神,热心、耐心、细心接待当事人,做到坚持原则和因地制宜相结合,以便民、利民、护民、高效为目标,把司法公平、公正落到实处,落到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地方,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