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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 保稳定 延伸执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02-13浏览次数:

  日前,执行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的工作中心,和谐司法,主动延伸执行工作,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下,顺利地将常州市越洋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拖欠的60名员工的拖欠工资120余万元发放到位,受到该单位员工和龙虎塘街道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8年5月、6月,龙虎街道和新北区信用联社先后向本院申请执行常州市越洋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欠款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标的达18000000余元。被执行人已经停止生产,仅有个别员工留守。执行中,执行人员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依法委托相关拍卖机构对其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并于2008年12月18日以16960000元拍卖成交。在执行过程中,该企业90名职工经新北区劳动仲裁委仲裁,由被执行人按仲裁调解书履行了支付义务,但尚拖欠残疾人员、退休人员和部分在职职工计60名员工的工资和伤残赔偿金没有支付。这些员工认为企业被法院拍卖掉了,拖欠款应由法院负责支付,多次到法院和地方政府反映情况。因临近春节,员工的情绪十分激动,有部分员工围堵法院,声称如拿不到钱,就吃住在法院。承办人及时向领导汇报,决定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积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妥善处理这一群体性纠纷,不就案办案,延伸执行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承办人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员工代表反复协调,认真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同时,院领导和承办人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执行工作,进行分析和沟通,从稳定的大局出发,达成处理纠纷的共识,形成完整可行的处理方案。之后,承办人在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内,多次会同企业的会计、街道财政所负责人,对员工的工资、残疾赔偿金、退休金进行逐人逐项审核确认,形成完整的支付凭据,及时将执行款中的部分资金划至街道财政所帐户,由街道组织专人进行支付。员工们终于在春节前和春节上班后的第二天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残疾赔偿金和退休工资。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员工们交口称赞,避免了一起可能因法院执行工作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何建明  毛 见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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