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孟河法庭二月办案能手钱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孟河人民法庭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极力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庭的每一位审判人员都在自己的岗位上真抓实干,出力流汗,尽心尽力履行职责,代理审判员钱骏就是其中的一位典范。
自孟河人民法庭成立伊始便投入审判工作一线的代理审判员钱骏,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刻苦钻研业务,加班加点,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取得实绩。2009年2月份孟河法庭共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05件,其中钱骏法官审结53件,当月审结案率为100%,审限内案件审结率为100%,调撤率为41.5%,上诉率为0%,创下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个人月审结案件最多的记录。一连串成绩鉴证了钱骏法官的勤奋敬业,更衬托出他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热爱。
作为一名法官,钱骏同志在实际审工作中始终坚持不辱使命,坚持以感情沟通为基础,以坚持疏导为主流,以提供服务为第一要务,以多办实事为己任的服务群众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和长远利益。
钱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正确理解调解是使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实现,社会财产损失最小的结案方式的含义。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说话入情入理,行为光明磊落,处事公道正派,决策科学民主的原则,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
正如钱骏自己所说,作为人民法官,应该把心操在基层,把影留在基层,把劲使在基层,把功建在基层。他把党的宗旨,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社会的和谐时刻铭记在心,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官的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