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通过与上级法院的联动,执行局成功妥处一重大信访案。该案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人,申请人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父母年老体弱,经济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经法院调查长期下落不明,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因要求赔偿无果,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到人大、信访等部门进行上访,希望尽快获得赔偿。我院与常州中院对此极为重视,共同商量解决方案。最后,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妥善执结该案,申请人亦对本案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江秋虹 程金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