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行政机关制度性保障回应
发布时间:2009-03-20浏览次数:
新北法院3月12日上午开庭审理了原告常州市泰勒思达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该案被告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亮作为行政负责人参与了法院的开庭审理。至此,该局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均轮流出席了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为全市的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工作起了先进典范作用。
2008年7月,我院为促进法治新北、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与区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常新政法(2008)1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常州市社会保障局作为易涉诉市级行政机关,对法院推行的行政负责人应诉制予以积极回应,创新推出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AB岗制度,确保了行政负责人的出庭工作,出庭率60%以上,并适时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出庭观摩。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项举措充分表明区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正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体现了我区良好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