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审执动态>>内容
行政庭审结首起电力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09-05-18浏览次数:
  近日,行政庭对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执行常州市武进区邹区运河岸边休闲中心电力行政处罚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据该案的申请执行机关称:此起电力处罚行政案件是第一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因此,这又是一起新北行政庭受理的新类型案件。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认为常州市武进区邹区运河岸边休闲中心在35KV卜煤线11#-12#杆架空线保护区内违建铁制楼梯,楼梯距架空线路水平距离1.5米,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对架空线路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影响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拆除铁制楼梯,恢复原状,并决定给予1000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常州市武进区邹区运河岸边休闲中心拒不履行,遂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新北区本院对其强制执行。
  目前,我院行政庭经过听证审查后,已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违法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