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就解决执行工作中案多人少矛盾及执行联动与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受到了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骆小雄等领导的热情接待。
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属全国百强区之一。原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成立于1957年。2003年,原厦门市开元区法院、鼓浪屿区法院并入思明区法院,因此,现在的思明区法院是三个法院合并而成的,全院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31人,13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法庭,2008年全年受理审执案件180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也比较突出。
思明区法院2008年受理执行案件达4000件以上,至今年五月份已受理2500件,增长明显。执行局内按照执行权的运行规律,设立了执行实施、执行裁决、执行综合科。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的涉银行、房地产案件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相对突出。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上,思明区法院执行局主要采取工作时间上加班加点、工作机制上成立三个执行小组加强执行合力、工作方法上加强针对性与计划性。执行联动与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方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公安厅于今年四月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及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财产(主要针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方面,思明区政法委、思明区法院、思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对执行联络员教育培训和保障的意见,如对执行联络员的费用补助,以件计酬,同时按照工作量核定其补助额,区别不同等次(指执行标的额),定期定额支付,规定较为详细,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