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稳妥执结一起拆迁案
6月4日,我院执行局在孟河法庭大力支持下,仅用二天时间,就稳妥执结了一起区领导、院领导交办的涉及被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拆迁案,案件的执结,不仅保障了特困群体的生存权,也对我区城市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被执行人朱某原系某建筑公司职工,家中不仅有八十多岁的卧床老人,其本人身患疾病,妻子无工作,小孩在职高就读。因某建筑公司的地块被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某开发公司收购,被执行人朱某居住的建筑公司集体宿舍需要拆迁,而朱某因上述实际困难,虽经法院判决,但拒绝迁让。面对人权保障与服务大局的双重挑战,执行局根据区领导、院领导的意见,在孟河法庭宋吉同志的具体配合下,坚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地协调各方分歧,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在两天内全部自动履行完毕。
二00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