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执行积极打造保障民生之措
发布时间:2009-06-23浏览次数:
近期,孟河法庭在执行工作中结合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追求“案结事了、社会认同”为目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依法办案、创建和谐两不误,展示了新时期法官新面貌。近日执结的申请人朱杏秀诉被执行人王云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的执行方法与执行过程尤为典型,受到了辖区人民的赞赏与肯定。
本案在受理前,执行人员就了解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矛盾很大,被告方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开庭审理时就闹的不欢而散,判决后,被告方强力抵触,扬言要告交警和法院,还要去上访,措辞比较激烈。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执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摸底,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都很困难,申请人朱杏秀年近80岁,无固定生活来源,为了医治,还向亲戚和朋友借了钱。被执行人王云秀,女,35岁,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每月工资不足1000元,其丈夫无业,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儿需要抚养,是入赘家庭,家中的两间老楼房是其父亲所有,父母靠从事小生意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很困难。
孟河法庭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拒收法院的通知书。法庭执行人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查找被执行人并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在村委的配合下找到被执行人王云秀后,向其告知了拒收本院执行通知书的后果并要求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抵触情绪很大,明确表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此时执行工作陷落僵局。但执行人员没有就此放弃,先后三次在镇司法所领导和村委干部的协调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发动了强有力的心理攻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大量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的父亲被法院执行人员的真诚所打动,尽最大的努力帮被执行人王云秀筹集到15000元来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但这15000元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标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执行人员立即找到申请人,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工作,希望其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能取得谅解,另一方面让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并告知法院查明的事实。申请人对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认被执行人家确实很困难,但认为15000元赔偿过少,不能接受。大量的努力的不到申请人的理解,此时执行人员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并没有表露,继续做申请人工作并找到镇领导和派出所领导出面做申请人家属的工作,向其灌输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应发扬我国互帮互助优良传统的理念,在多方努力和真诚的感化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并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可能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本案的执行充分体现了和谐执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执法理念,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