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审执动态>>内容
借征婚骗钱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09-07-15浏览次数:
  “我还钱,我还钱!”当法院拟采取拘留措施时,丁某终于低下了头,并通过努力,由其家人凑齐了钱交到了法院,其借征婚的名义骗取不义之财的目的终未得逞,受害人袁某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了被骗了两年多的钱款。
  丁某在与前妻离婚后,在2007年2月至7月间,通过婚姻介绍所结识袁某等三名被害人,在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对方的信任之后,虚构自己是汽车驾驶员的身份,以出车祸、出差等为借口,共骗得三被害人现金人民币5550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后以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受害人袁某为此通过民事诉讼,向丁某追讨被骗钱款,在本院作出民事判决后,丁某仍拒不还款。袁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丁某被传唤到庭后,反称自已是受害者,法官在申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后,仍以种种借口推诿企图逃避执行。为此,法官在汇报院长后拟对丁某采取拘留措施,这时,丁某一听到要对其采取措施,终于软了下来,积极努力通过其家人凑齐了钱。
  法官在此告诫大家,不义之财不可取,丁某不仅被判刑尝到了苦头,最终也未得到任何好处。
Copyright © 2019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