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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工伤认定获赔难 入心调解赔偿得付诉讼息 发布时间:2009-07-23浏览次数:
  我院近日调解一起用人单位不服劳动部门对外地民工酒后高空坠落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原告用人单位与民工对工伤认定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全部履行到位。
  第三人殷某系淮安市定国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一名油漆小工,按要求应予晚饭后至工地九楼清扫施工垃圾,但因事前饮酒,殷某摸黑爬上建筑后未及加班就迷迷糊糊从电梯井中坠落至一楼受伤。常州广电网记者对殷某采访时,殷某自称其从九楼坠落。常州广电网在“新闻广场”栏目以“酒后高处摔下,侥幸拣回条命”为题对该事故报道,提醒广大民工冬日工作中不要饮酒取暖。事故后,殷某在不同场合下又对别人分别讲过其是从二楼、七楼坠落的话。用人单位认为殷某多处陈述均不诚信,九楼坠落不可能生还或只受轻伤,故对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提出诉讼,庭审中从物理学计算、自作的现场模拟图形分析、其它高空坠落后死伤情况的相关报道等多方面对殷某九楼摔下的陈述提出异议。
  殷某是否因醉酒而坠落,到底从何楼坠落成为争论的焦点,一方面是殷某因工受伤的事实,一方面是用人单位不无道理的质疑,如果简单判决,金融危机风波下困难重重的企业难免会有作冤大头的感觉。所以,判决未必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企业败诉不见得心服口服,劳动者事实上的胜诉也并不利于健康诚信劳动秩序的维护。仔细分析案情后,法官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了调解上。几轮分别沟通和调解,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并完全交付。殷某拿到赔款非常感激,用人单位事后也反复对承办法官表示,本以为一审法院会简单维持工伤认定,所以并没将一审太当回事,打算穷尽二审、申诉、上访等一切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一审法院能够主动考虑到企业的难处,企业非常感动,所以在法院的调解之下给付赔款心服口服,案件之后会在今后的管理中引以为诫,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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