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三项措施依法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9-07-23浏览次数:
从2008年初至今,我院执行局已受理涉及外来工权益纠纷案件92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为此,执行局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切实维护好外来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局始终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要求,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高度,不断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的执行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部分,切实抓紧抓好。
二、效率上逐步提高。对于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要在法律范围内进一步简化执行程序,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三、措施上完善妥当。在全力做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申请人的稳定工作。因为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中群体性纠纷多,当事人情绪容易激动,对抗性较强。因此,必须将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通过开展积极有效地说服教育工作和执行释明工作,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对于经执行确无法执行到位的,必须做好申请人的释明工作,使申请人能理解法院,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比如,在2008年8月4日,执行局受理了一起部分申请人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工资待遇纠纷一案。执行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其负责人在恶意出逃前拖欠18名申请人的工资未支付,并将店内的所有物品抵押给了其他债权人。而申请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解决未果,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向市委、市政府讨说法,并致各种信件给党和国家领导人,常州电视台也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执行人员一方面及时向领导汇报申请人的言行和动向,另一方面竭力做好劝导说服工作。同时,执行人员积极与其他债权人协商,妥善处理。院领导和局领导十分关注,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本着化解矛盾,和谐司法的原则,及时作出司法救助10000元的决定。此外,还积极与三井街道和三井医院进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三井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也救助了10000元。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十分满意,并表示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