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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竹声声喜相迎 审执工作受肯定 发布时间:2009-07-31浏览次数:

  7月29日早晨,孟河法庭大院内传来了阵阵震耳的炮竹声,这么早就有人在法庭内放炮竹。正当刚赶到法庭上班的全庭干警感到惊讶之时,只见有数人拿着锦旗走向了法庭办公大楼,又是当事人送锦旗来了。
  2003年3月,当时的常州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了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而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南京人孙流江、王振华、徐志斌和常忠魁,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四位承包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后,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分文为付。六年多的时间里,四位承包人面对广大农民工不断上门索要工资,曾多次前往山东催要工程款,但均未成功,四人遂于2009年5月4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孟河法庭受理案件后,审理组的丁峻法官按照“保民生”的要求,快速审理本案,在开庭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3次支付工程款。丁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时刻关注民生,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已经深深感动了来自远方的当事人。然而,背信弃义的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进行付款,无奈的南京人第二次走进法院,于2009年7月13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孟河法庭执行组的宋吉同志接受案件后,积极与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涉,督促该公司履行义务,但800多公里外的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一个星期过去了,申请人分文未能收回。申请人着急、承办法官焦急,经过不懈努力,7月23日中午终于传来利好消息,被执行人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帐户上有款进账了,申请人也来电探听承办法官是否可以直接去山东办案,让南京的申请人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宋吉同志于下午1点钟,在院部专职驾驶员朱焰明同志的配合下已经踏上征程,并于当晚9时,赶到800多公里外的目的地。并于第二天一早,到被执行人的开户行顺利理办了执行手续。六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在孟河法庭审理组、执行组法官二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工作下,工程承包人终于全额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孙流江、王振华、徐志斌和常忠魁4位南京人第三次来到孟河法庭时,已经看不到他们往日的忧伤,因为有法律为他们维权,因为有在工作中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风范的丁法官、有能“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不为艰难困苦”的宋法官为他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权利。在晨曦中,他们以炮竹声迎接到法庭上班的法官,他们的炮竹声也激励着法庭的法官们更加努力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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