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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人民法院报消息 新北样本:诉讼服务中心得了创新奖 发布时间:2009-03-24浏览次数:

新北样本:诉讼服务中心得了创新奖

新北法院院长吴建国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

  2006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设立了首家诉讼服务中心,探索出了一条尽最大可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有效途径。迄今为止,该院已办结立案调解案件1338件,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办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案件898件;办理委托司法鉴定拍卖案件721件;年均接待引导诉讼当事人1500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1500余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诉讼服务中心的这一创举,连续两年被常州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成果奖和创新创优二等奖。
  ——把准“五个需求”, 确定服务座标。把准“便捷” 需求,推出便民举措。配备了导诉人员,主动靠前服务,主动上前询问,积极引导群众到相应区域办理具体事宜,并设置了专门的诉讼指导、司法救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立案受理、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窗口,积极提供联系承办法官、代为收转材料、进行诉讼指导、办理诉讼手续等司法服务,以一站式服务避免当事人为诉讼事宜往返奔波,有效减轻诉累;把准“公开”需求,推行阳光审判。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承办法官、人员联系方式、开庭时间场所、案件流转进度、诉讼证据档案等基本信息的查询,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切切实实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把准“高效”需求,及时平息纷争。对婚姻家庭、诉讼标的较小、案件事实清楚等五类案件在立案环节就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对于7日内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迅速启动速裁程序,及时作出裁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日。立案调解开展以来,平均审理期限仅为10天,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在立案当天就得以及时解决。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室指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平息纠纷;赋予诉讼保全、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职能,探索试行了诉前鉴定,切实缩短审判周期,实现了审判工作的有效“提速”;把准“指导”需求,积极引导诉讼。设置了诉讼指导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热情解答人民群众的各类法律咨询,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加强对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积极指导人民群众用最恰当、最便捷、最和谐的纠纷化解渠道来解决矛盾,平息纷争,实现了解决矛盾与分流纠纷的有效结合;把准“解惑”需求,促进案结事了。在健全完善信访接待,畅通民意表达机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判后答疑,化解当事人疑惑。
  ——落实“三个到位”,促进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到位。从规范管理,取得实效出发,先后制定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及职责》、《立案调解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以确保服务中心的规范科学运行;人员职责到位。该院根据中心职能的要求配强配足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确保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设施保障到位。建立了诉讼服务接待大厅,设置了休息区和等候区,提供书写台、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书写用具;设立了多项诉讼服务窗口,悬挂醒目的标牌,并配备了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和触摸电子查询系统,及时公告信息,方便群众自助查询。
  ——注重“四个结合”,确保务实运行。注重快捷便利与依法规范相结合。严格做到依法、规范,决不因片面追求快捷、便利而牺牲或影响司法公正;注重有序服务与关注细节相结合,坚持“有序服务、关注细节”的服务理念,将各项工作流程制作标牌上墙,做到清晰易懂;主动为当事人提供电话、传真、复印等服务,特别是对信访投诉、判后答疑的群众,主动问一声好、让一个座、端一杯茶,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馨和真诚;注重履行职责与延伸服务相结合。开设了庭长服务热线,主动热情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并积极组织开展上门立案和巡回审理;注重集约管理与协作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间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到既扎口管理又相互协作。服务中心设立三年多来,较好地发挥出方便群众诉讼,服务审执一线的职能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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