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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受理首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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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受理一起原告王某诉被告某技术玻璃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原告称:其系被告单位股东,其股份占公司股本额的 8.64%。今年3月7日,被告召集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不顾原告的反对通过了修改公司部分章程、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等三个议题, 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本院,要求确认其决议无效。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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