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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任命首批廉政监察员 发布时间:2009-05-18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奚朝明、万小刚等来自审判、执行部门的8名干警为本院的兼职廉政监察员,承担对全院干警开展内部监督的重要职责。5月15日下午,我院举行了首批廉政监察员聘任仪式,并向8名廉政监察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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