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6日,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例会在我院一楼会议室召开。市中院副院长张建文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中院宣传处处长陈志强、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及宣传工作负责人分别就本院一至五月份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我院院长吴建国出席了会议。
张建文副院长对当前法院宣传工作形势做出深刻分析并对下阶段宣传工作做出部署。他指出宣传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被动工作转为主动突破;从强调数量转为量质并举;从时政型稿件转向综合型文稿。要力求“四个实效”:在重点、亮点上求实效;在加强管理、规范宣传上求实效;在开拓宣传阵地上求实效;在应对负面报道上求实效。他最后强调,各法院要切实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在新时期下,要加强领导,配备队伍;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树立好法院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