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行政庭应邀为全市城管执法队员上培训课
发布时间:2009-06-10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履行司法权对行政权有效监督的职能,预防行政争议发生,钝化官民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6月4日上午,应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邀请,我院行政庭派员会同常州市政府法制办人员对全市城管执法70多名队员上了一堂法律培训课。课程以案例讨论形式展开,城管局共设计了5个案例,均为行政执法实务中经常碰到,且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意见。行政庭法官从行政执法的基本理念、行政程序的重要性以及行政行为必须在合法前提下体现高效、行政诉讼中常遇到的行政执法不正确做法、法律后果、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立法精神、以及法律的正确理解和适用等方面,结合《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国家赔偿法》、《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赔偿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立法原则和精神,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对案例作了分析,并对学员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评析,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强调了行政职权法定,不得越权和滥用,正确树立执法为民的基本执法理念,强调程序的独立价值,抑制执法中行政权力的冲动,提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特别是基于目前我中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突出,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这一特定背景下,城市市容管理行为与公民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的经营行为,两者谁居先,是事关执法正当目的及公民基本生存权的大事,过于机械的执法将会导致更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大家涌跃地发表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互动式上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也为司法实务与行政实务的交流探索出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