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我院民一庭与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研讨会上,双方就工资待遇、经济补偿金等协议的效力,安保门卫等非典型性用工的加班工资认定,以及考勤、工资支付的举证责任等问题共同进行了研讨,并就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和方法、劳动部481号文等相关规范的法律效力及适用、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等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最后,宗志坤副院长对此次研讨会给予了积极的肯定,指出面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复杂程度加大的局面,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共同努力,共克时艰。并要求定期召开此类型的研讨会,通过定时研讨与平时探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统一举证规则,避免重复劳动,共同确保我区劳资关系的稳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