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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召开常州中鹏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09-06-29浏览次数:

  2009年6月23日上午,我院顺利召开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常州中鹏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大会。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于牵涉债权人数量多达500余家,仅进行债权申报者就达159家,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债权数额极大,且由于被申请破产人由于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等问题,处理中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群发性事件,故区委及我院相关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
  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在分管副院长吴一平的亲自参与下,我院进行了大量细致、繁琐的调查取证工作,充分考虑债权人会议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性情况,制定了各种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做了全面的安排,同时,本次会议也取得了区委经发局、公安局、交警、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兄弟法院等的协助。本次会议通过了中鹏公司的前期清算工作情况报告,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表决通过了中鹏公司的财产处理方案和变价方案、选举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并正式裁定宣告中鹏公司破产。整个大会井然有序,与会各债权人有序发问,未发生任何突发性事件,圆满实现了大会的目的。
  本次债权人大会的顺利召开,为该案进一步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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